原臺灣省保安司令部新生訓導處(綠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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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名稱⇢
原臺灣省保安司令部新生訓導處(綠島)
  • 慣用名稱⇢ 
新生訓導處
  • 昔日單位⇢
1951-1958民國40-47) 臺灣省保安司令部新生訓導處
1958-1970民國47-59) 臺灣警備總司令部新生訓導處
  • 昔日用途⇢
感訓機構(無遺構)
  • 今日名稱⇢
國家人權博物館白色恐怖綠島紀念園區
  • 今日用途⇢
博物館(多為重建)
  • 地址、地號或位置⇢
臺東縣綠島鄉公館村將軍岩 20 號(白色恐怖綠島紀念園區)
臺東縣綠島鄉公館東段 2 地號(第十三中隊、燕子洞)



  概述 



侵害人權事件概述


臺灣省保安司令部(下稱保安司令部)為威權統治時期的重要情治機關之一,執掌臺澎地區的保安、警備、後勤、民防及入出境管制等事項,統籌執行戒嚴業務。新生訓導處為臺灣省保安司令部轄下之感訓機構,前身為民國39(1950)年設置之「新生總隊」,40(1951)年改制並移駐綠島,後於59(1970)年改編為綠島地區警備指揮部,對共俘、遭判處徒刑或裁定感化之政治案件當事人(時稱「新生」)進行思想改造,利用生活指導及生產教育,使其能「重新作人」。

臺灣省保安司令部新生訓導處於綠島所設置之營區,使用期間為民國40至59(1951-1970)年間,人數最多時達2,000人,除負責「匪俘」之感訓外,亦代監執行「叛亂犯」和「感化犯」之勞動改造與思想教育,「省工委案」當事人顏世鴻、張常美、蘇友鵬等人曾被關押於此。據多位當事人口述紀錄,在此接受感訓之囚犯,必須到山上砍柴、去海邊打硓咕石,建設監房、圍牆與道路,感訓過程亦有毆打、挨餓之情事。


發生地概述


此處位於日治時期「火燒島浮浪者收容所」舊址,初期營區以流麻溝西 側為主,僅設有牢房與營舍,其餘建築為透過被拘禁人之勞動建設而成, 範圍擴及燕子洞等地。隨著「新生」人數增加,營區逐步擴增,並因應 需求設有新生訓導處公墓(稱為第十三中隊),埋葬在綠島病故、老死、 自殺之新生和官兵。民國 54(1965)年以後,建築物漸次拆除,現留存 遺構者尚包括圍牆、碉堡、克難房、福利社、照相部。

解嚴後,此處房舍幾度移轉,先由國防部交至法務部,後歷經交通 部觀光局東部海岸國家風景區管理處、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及文化部 等單位管轄。此處目前為國家人權博物館白色恐怖綠島紀念園區,已在 原址重建第三大隊營舍、廚房、大門(新生之家、革命之門)等設施, 全區於民國 103(2014)年以「綠島人權文化園區」登錄為文化景觀。


審定理由及法令依據


經查白色恐怖期間,臺灣省保安司令部新生訓導處曾發生對政治案件當 事人進行強制勞動與思想改造之情事,嚴重侵害人權。依據《促進轉型 正義條例》與《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審定不義遺址作業要點》,促轉會 審定「原臺灣省保安司令部新生訓導處(綠島)」為不義遺址。


公告日期及文號


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111年2月9日促轉二字第1115200018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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