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松柏

劉松柏(1928-2000),貴州安龍人。 依(46)法字第242號判決書,案發時為陸軍第十師司令部第三十團第一營第三連三等三級士官長,其聽聞該連戰士陳玉明言謂「反攻大陸就好了,我們就可以請假回家」後,即云「你們還想反攻大陸嗎?就是反攻大陸,你們也不可以請假回家」,又與行政官王生平、士官譚溪庭、營部事務士靳夢醒談話時言及「報紙上時常登載共匪在大陸上暴行是不可靠的,依我看可能是假的……」、「匪軍1個二等兵每月可以拿8斤豬肉的代價」等消息。1957年8月20日被羈押。1957年經陸軍第十師司令部以《懲治叛亂條例》第6條「連續傳播不實之消息足以搖動人心」判處有期徒刑3年6月。1961年2月19日刑滿開釋。 其家屬於2005年5月向補償基金會提出申請,2005年11月經第4屆第11次董監事會審核通過予以補償。補償理由為據判決書內容記載,原判決認其連續傳播不實之消息足以搖動人心係以言及「報紙上時常登載共匪在大陸暴行是不可靠的,依我看可能是假的…」、「匪軍1個2等兵每個月可以拿8斤豬肉的代價」等語為據,屬言論思想層次問題,故認本案非有實據。 2019年2月經促轉會公告撤銷判決處分。
    • 當時年齡: 28 歲
    • 當時職業: 陸軍第十師第三十團第一營第三連三等三級士官長
    • 裁判/受難年度: 民國46年
    • 裁判書字號: (46)法字第242號
    • 判決主文: 連續傳播不實之消息足以動搖人心
    • 宣告刑度刑期: 有期徒刑3年6月
    • 執行刑度刑期/受難事實: 有期徒刑3年6月
  • 1.依促進轉型正義條例,已公告平復國家不法。

  • 2.依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補償條例,已予以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