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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讓大眾能透過各種不同的角度來閱讀受難者們的生命故事,希望邀請政治受難者暨家屬自主參與及共同協作,提供威權統治時期(1945年8月15日至1992年11月6日)政治受難者所涉空間、事件等影像記憶,或受難經歷與獄後生活遭遇的生命故事(全文字數建議以 800 字以內為原則)及既有人物簡介內容增修等,經館方確認後呈現於網站中。歡迎透過本網站首頁右上方之「聯絡我們」與我們分享,或來信至memoryservice@nhrm.gov.tw,謝謝!
戒嚴時期的政治犯,通常會經歷逮捕、偵訊、審判及執行四個階段。政治犯於判決確定後的服刑時期,若能申請從事外役工作,相較於整天關押於牢房內,時間及身體將更為自由。政治監獄內的外役工作類型眾多,位處不同區域的政治監獄也因其地理環境,而使外役工作的種類有所不同;當中有部份的勞動力是為了獄...
戒嚴時期的政治案件有其各自成因,但在當時,那個不能合法集會、沒有言論自由的年代,一切必須秘密又低調,通常透過不同的既存關係逐步串聯,例如師生、同學、鄰居、同事、親戚、同袍等等,因此有些政治案件被告們具有一定的地緣關係。但也有些是受到羅織、牽連,實際上互不認識的情形,又或是離鄉打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