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繼煌

彭繼煌(1923-),江蘇鹽城人。 依軍管區司令部軍法處檢附案卡等資料,案發時為澎湖縣後寮國民學校教務主任,其思想左傾、意志薄弱,經報奉國防部核准發交新生總隊,俟機送大陸。1950年1月29日被羈押。1950年12月19日交付感訓。1952年2月6日感訓開釋。 其於1999年5月向補償基金會提出申請,2001年6月經第2屆第7次董監事會審核通過予以補償。補償理由為其因思想左傾,意志薄弱,報奉國防部核准發交感訓,屬思想層次問題,故認本案非有實據。
  • 1.依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補償條例,已予以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