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榮源
- 李榮源 男 1928年出生 臺灣 高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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羈押/執行處所: 臺灣省保安司令部、國防部臺灣軍人監獄、國防部泰源感訓監獄、臺灣省生產教育實驗所
- 紀念碑錄名位置:
本案為04159申請補償金卷冊。受裁判者李榮源(1928-),臺灣高雄人。第一案:依(41)安潔字第3012號判決書,案發時為教員,李榮源經李東鍊介紹加入匪黨,參與小組會,閱讀《優生學》等書籍等情。1951年5月21日被羈押。1952年經臺灣省保安司令部以《懲治叛亂條例》第5條「參加叛亂之組織」判處有期徒刑15年。第二案:依案卡,案發時為受刑人,李榮源違反檢肅匪諜案件。1959年經臺灣警備總司令部以《戡亂時期檢肅匪諜條例》第8條第1項第2款判處於刑之執行完畢或赦免後交付感化3年。1966年5月20日刑期結束。1966年7月8日交付感化。1969年5月19日開釋。04159申請案於1999年9月3日向補償基金會提出,2001年12月15日經第2屆第15次臨時董事會審核通過予以補償。第一案補償理由為原判決認定李榮源參加叛亂之組織,僅以其自白為唯一依據,此外復無其他具體佐證,故應認本案非有實據。第二案補償理由為案卷業已銷毀,僅依據案卡記載李榮源違反檢肅匪諜案件,因政府機關無法提供裁判書類,並函覆相關案卷業已逾保存年限銷毀,故應認本案非有實據。
李榮源,1928年生,男,高雄橋頭人,五里林國民學校(今高雄市橋頭區五林國小)教員。1951年因涉入「李武昌等案」被捕時24歲。李榮源出身自擁有二十甲地的小地主家庭,父親曾擔任地方上的皇民奉公會會員、農會組合各方面的公職,在當地頗有名望。李榮源是家中長子,一家二十幾口人住在一起,三代同堂。李榮源自仕隆公學校(今高雄市橋頭區仕隆國小)畢業後,考進臺南師範學校。1945年畢業時,正逢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被分發至五里林國民學校任教。由於日籍教師都被遣返回國,校內充斥代理教員,李榮源因是正規師範學校畢業的老師,所以也兼任教務主任。1947年二二八事件期間,李榮源聽聞高雄要塞司令彭孟緝派兵在高雄火車站掃射學生,並將他們捆綁起來丟入海裡,一時義憤填膺,帶著短刀跟著群眾衝到高雄一中,從事抗爭行動。 1951年3月,在岡山國小教員李東鍊的介紹下,加入中共地下組織,與同是五里林國民學校校長的劉森田同一組,曾開會2次,討論認識中共黨綱及做好黨員問題,閱讀《優生學》、《青年修養》等書。開會時,行事相當謹慎,約定時間後,所有人都會錯開時間和路線再集合,接近地點時,也要待確認安全的信號才能進入。自言加入共黨組織的原因有二,一是愛國,一是同情貧農。由於從小目睹農民貧苦的生活,惻隱之心油然而生,薪水除買書以外,都用於接濟孤苦無依的老人。師範學校求學期間,因為愛看禁書,思想左傾,在紅色新中國社會主義找到新希望,因而走上爭民主、救窮人的革命道路。與劉森田、李東鍊屬於臺南工委會橋仔頭糖廠支部,皆在李媽兜面前宣誓入黨,偶爾會見到李武昌。劉森田負責組織工作,李榮源負責宣傳方面的工作,因為李榮源在學校分配到個人宿舍,所以負責將文章刻寫成版,再由劉森田將文宣資料拿回家印刷。李榮源經常把所有的薪水交給李東鍊,資助被通緝的李媽兜和李武昌。 1951年5月19日李東鍊被捕。兩天後李榮源與劉森田在兩天後,即5月21日一早剛上班,一群陌生人開著幾部車進入五里林國校,把辦公室團團包圍,並以開校長會議為由,把兩人帶到岡山分局問話,問完話後,被扣留在岡山看守所。期間,李榮源家人到處奔波,透過民意代表、學校家長等想辦法營救,但皆無濟於事。約莫半個月後,被轉送到臺南看守所,再經過一個月,被送到臺北保密局北所偵訊。1952年3月偵查結束,被移送到軍法處審判,臺灣省保安司令部(41)安潔字第3012號,依「參加叛亂之組織」之罪名,判處有期徒刑10年,但因他是知識份子,又是學校主任,於是(48)警審更字第7號,臺灣警備總司令部加重刑罰,改判有期徒刑15年,褫奪公權10年。期間,李榮源因掛念家中妻兒,做了一首詩:「恩愛夫妻東西飛,幼兒癡盼伊父歸;鐵窗夜雨驚初夢,淚濕囚衣難更睡」。 1952年底李榮源入監服刑,他先被送到新店安坑軍人監獄服刑。期間,大部分時間都在反省室或禁閉室,不能見家人;又因看《蘇俄在中國》時寫下批判文字以及「列寧毛匪言論」的相關文句,在臨時查房時被搜到,被認定「有交付感化之必要」。1954年春,李榮源被轉到綠島新生訓導處,約10年後被移監臺東的泰源監獄,與施明德關在同一間牢房。約莫兩年後,被送到土城臺灣省生產教育實驗所,接受3年的感化教育。前後被關押了18年。 出獄之後,與妻子從頭開始,先到高雄一家製造蔭瓜罐頭的食品工廠擔任總務,後來因為特務人員緊盯並對老闆找麻煩,只好離開高雄,到北部發展。先是到土城頂埔的一家柏油工廠當廠長。後來改成擺攤,以賣豆花及路邊攤為生,利潤不錯。現在定居板橋。 1999年李榮源向補償基金會申請補償,2001年12月15日經第2屆第15次臨時董事會審核通過予以補償。2018年12月7日經促轉會撤銷有罪判決公告。
李榮源,1928年生,男,高雄橋頭人,五里林國民學校(今高雄市橋頭區五林國小)教員。1951年因涉入「李武昌等案」被捕時24歲。李榮源出身自擁有二十甲地的小地主家庭,父親曾擔任地方上的皇民奉公會會員、農會組合各方面的公職,在當地頗有名望。李榮源是家中長子,一家二十幾口人住在一起,三代同堂。李榮源自仕隆公學校(今高雄市橋頭區仕隆國小)畢業後,考進臺南師範學校。1945年畢業時,正逢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被分發至五里林國民學校任教。由於日籍教師都被遣返回國,校內充斥代理教員,李榮源因是正規師範學校畢業的老師,所以也兼任教務主任。1947年二二八事件期間,李榮源聽聞高雄要塞司令彭孟緝派兵在高雄火車站掃射學生,並將他們捆綁起來丟入海裡,一時義憤填膺,帶著短刀跟著群眾衝到高雄一中,從事抗爭行動。 1951年3月,在岡山國小教員李東鍊的介紹下,加入中共地下組織,與同是五里林國民學校校長的劉森田同一組,曾開會2次,討論認識中共黨綱及做好黨員問題,閱讀《優生學》、《青年修養》等書。開會時,行事相當謹慎,約定時間後,所有人都會錯開時間和路線再集合,接近地點時,也要待確認安全的信號才能進入。自言加入共黨組織的原因有二,一是愛國,一是同情貧農。由於從小目睹農民貧苦的生活,惻隱之心油然而生,薪水除買書以外,都用於接濟孤苦無依的老人。師範學校求學期間,因為愛看禁書,思想左傾,在紅色新中國社會主義找到新希望,因而走上爭民主、救窮人的革命道路。與劉森田、李東鍊屬於臺南工委會橋仔頭糖廠支部,皆在李媽兜面前宣誓入黨,偶爾會見到李武昌。劉森田負責組織工作,李榮源負責宣傳方面的工作,因為李榮源在學校分配到個人宿舍,所以負責將文章刻寫成版,再由劉森田將文宣資料拿回家印刷。李榮源經常把所有的薪水交給李東鍊,資助被通緝的李媽兜和李武昌。 1951年5月19日李東鍊被捕。兩天後李榮源與劉森田在兩天後,即5月21日一早剛上班,一群陌生人開著幾部車進入五里林國校,把辦公室團團包圍,並以開校長會議為由,把兩人帶到岡山分局問話,問完話後,被扣留在岡山看守所。期間,李榮源家人到處奔波,透過民意代表、學校家長等想辦法營救,但皆無濟於事。約莫半個月後,被轉送到臺南看守所,再經過一個月,被送到臺北保密局北所偵訊。1952年3月偵查結束,被移送到軍法處審判,臺灣省保安司令部(41)安潔字第3012號,依「參加叛亂之組織」之罪名,判處有期徒刑10年,但因他是知識份子,又是學校主任,於是(48)警審更字第7號,臺灣警備總司令部加重刑罰,改判有期徒刑15年,褫奪公權10年。期間,李榮源因掛念家中妻兒,做了一首詩:「恩愛夫妻東西飛,幼兒癡盼伊父歸;鐵窗夜雨驚初夢,淚濕囚衣難更睡」。 1952年底李榮源入監服刑,他先被送到新店安坑軍人監獄服刑。期間,大部分時間都在反省室或禁閉室,不能見家人;又因看《蘇俄在中國》時寫下批判文字以及「列寧毛匪言論」的相關文句,在臨時查房時被搜到,被認定「有交付感化之必要」。1954年春,李榮源被轉到綠島新生訓導處,約10年後被移監臺東的泰源監獄,與施明德關在同一間牢房。約莫兩年後,被送到土城臺灣省生產教育實驗所,接受3年的感化教育。前後被關押了18年。 出獄之後,與妻子從頭開始,先到高雄一家製造蔭瓜罐頭的食品工廠擔任總務,後來因為特務人員緊盯並對老闆找麻煩,只好離開高雄,到北部發展。先是到土城頂埔的一家柏油工廠當廠長。後來改成擺攤,以賣豆花及路邊攤為生,利潤不錯。現在定居板橋。 1999年李榮源向補償基金會申請補償,2001年12月15日經第2屆第15次臨時董事會審核通過予以補償。2018年12月7日經促轉會撤銷有罪判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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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依促進轉型正義條例,已公告平復國家不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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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依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補償條例,已予以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