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庚申

張庚申(1907–1983),男,南投竹山人,竹山鎮長、業商。 張庚申竹山公學校畢業後,考上嘉義農林學校,因家境不佳,未能就讀,從事字畫裱背及和式紙門的工作。張庚申與李水岸、林開基、張秋琳、張鴻章等人為好友。 1929年11月3日臺灣文化協會第三回全島代表大會在彰化開會,張庚申當選中央委員。1932年11月12日被捕入獄,1937年5月始獲釋。之後擔任中京醬油株式會社取締役,1944年5月中京醬油株式會社變更為中京工業株式會社,同日張庚申辭任。 日本戰敗投降後,1946年3月競選臺中縣第一屆縣參議員落選。4月出任臺灣革命先烈遺族救援委員會委員,11月當選竹山鎮長。1947年1月竹山鎮第一屆第一回鎮民代表會在中山堂舉行,張庚申宣講三十六年度施政重點。1月底三民主義青年團臺中分團部成立,擔任臺中分團部竹山區隊長。 1947年發生二二八事件時,竹山地區群眾展開抗爭行動,群眾接收竹山警察分局槍械。3月1日張庚申剛從臺灣省訓練團民政系鄉鎮組第一期乙班結訓,分發擔任臺中縣竹山鎮長,3月5日才從臺北回到竹山。依軍管區司令部軍法處(85)慮剛字第4653號書函記載,臺灣省警備總司令部以張庚申「率領青年隊抵抗國軍,並擔任宣傳工作」為由,電請警務處拘捕,竹山區警察局刑事人員在4月17日會同臺中縣刑事組逮捕張庚申,與楊逵等人拘禁在臺中干城營區。之後移送臺北監獄,與李水岸、張鴻章、張秋琳等人關在一起,經高等法院審理,1948年1月6日張庚申無罪開釋。7月創立信泰行公司。 1949年官方進行臺灣人參與二二八事件之調查,依國防部後備司令部檢附案卡等資料,當局指責張庚申煽動鎮民暴動,思想不正,有排外心裡,故列為思想犯。8月14日遭竹山警察分局逮捕。1951年5月14日由臺北移監,5月17日移送至綠島新生訓導處,1952年5月27日離開新生訓導處,5月29日返回竹山。 出獄後,1953年參與創辦臺中區合會儲蓄股份有限公司(今臺中商業銀行),擔任竹山標會處主任,國光人壽保險公司竹山展業處經理。1961年與友人發起興建天心寶宮,香火由木柵指南宮分香而來,但各自獨立運作。六十歲退休後。 1997年經財團法人二二八事件紀念基金會第19次董事會決議,張庚申因二二八事件遭受公務員及公權力不當審判處刑致受侵害,認定其為二二八事件受難者並給予賠償。 2024年3月經法務部公告平復威權統治時期所受司法不法及行政不法。 撰寫者/資料來源:林雪芳
    • 當時年齡:
    • 當時職業:
    • 裁判/受難年度: 民國年
    • 裁判書字號: (37)特字第13號
    • 判決主文: 因遭誣指率領青年隊抵抗國軍並擔任宣傳工作
    • 宣告刑度刑期:
    • 執行刑度刑期/受難事實: 羈押8月19日;限制人身自由2年4月18日
  • 1.依促進轉型正義條例,已公告平復國家不法。

  • 2.依二二八事件處理及賠償條例,已予以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