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水岸
- 李水岸 男 1906年出生 臺灣 南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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羈押/執行處所: 新生總隊
- 紀念碑錄名位置:
李水岸(1907–1968),男,南投竹山人,裁縫師。
李水岸與林開基、張庚申、張秋琳、張鴻章等人為好朋友。獨自經營西裝店,為裁縫師。
1928年12月從事臺灣文化協會的運動。1931年3月日本警察大舉逮捕臺共幹部,以致臺共的活動無法推進。農民組合及臺灣文化協會的臺共幹部在8月9日籌設臺灣赤色救援會組織籌備會,簡吉與張茂良、陳崑崙同被推舉為中央負責人。9月4日救援會正式成立,各地負責人展開組成地方組織。李水岸在自宅成立臺中地方八班,組成五班,並編成一隊,對會員及救援金的獲得有相當的貢獻。之後赤色救援會遭到檢舉,被牽連者眾多。
日本戰敗投降後,李水岸擔任竹山鎮中正里里長、合作社供銷部長。1947年二二八事件期間,竹山地區群眾展開抗爭行動,群眾接收竹山警察分局槍械。4月7日臺中縣刑事組會同竹山警察局刑事逮捕鎮長張庚申,隨後當局以李水岸為「暴動與任宣傳部長」之罪名,而以「思想犯」遭到逮捕。李被帶到竹山警察局,之後押送至臺中警察局,再由臺中監獄移送臺北監獄,李水岸與張庚申、張鴻章、張秋琳關在一起,1948年1月6日張庚申無罪開釋,隨後李水岸亦無罪開釋。
1950年保安司令部保安處以「奸匪嫌疑」扣押李水岸,發交新生總隊感訓8個月,1951年由內湖返回家門。
出獄後,經營元唐百貨店,平時樂善好施,對於挑擔販售者,只要販賣不完的東西,不管品質如何,都會全部收購。1968年5月19日因高血壓中風而去世。
1998年經財團法人二二八事件紀念基金會第28 次董事會決議,李水岸因二二八事件遭受公務員及公權力不當羈押致受侵害,認定其為二二八事件受難者並給予賠償。
2024年3月經法務部公告平復威權統治時期所受司法不法及行政不法。
撰寫者/資料來源:林雪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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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依促進轉型正義條例,已公告平復國家不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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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依二二八事件處理及賠償條例,已予以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