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秋琳

張秋琳(1908-1967),臺灣臺中人。 依案卡,案發時為臺中合作金庫合作社常務理事,其涉奸匪嫌疑案。1950年1月9日被羈押。1950年6月19日交保開釋。 其家屬於2006年12月向補償基金會提出申請,2008年6月經第5屆第19次董監事會審核通過予以補償。補償理由為據案卡記載,張秋琳所涉奸匪嫌疑案,犯罪事證不足,奉准保釋等情,則張君保釋前遭羈押受限制人身自由之期間,應認符合補償條例第15條之1第3款之法定要件,故予以補償。
  • 1.依促進轉型正義條例,已公告平復國家不法。

  • 2.依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補償條例,已予以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