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祖信

梁祖信(1924-1995),廣東南海人。 依臺灣省保安司令部新生訓導處證明書,其曾在臺灣省保安司令部新生訓導處受訓。1950年11月20日交付感訓。1953年9月1日開釋。 其家屬於1999年5月向補償基金會提出申請,2002年5月經第2屆第18次董監事會審核通過予以補償。補償理由為本案僅有臺灣省保安司令部新生訓導處其之結訓證明書,此外政府機關均無資料可資證明,故認本案非有實據。
  • 1.依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補償條例,已予以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