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克美
- 周克美 男 1908年出生 1989年卒 山東 福山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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羈押/執行處所: 臺灣省保安司令部、新生訓導處
- 紀念碑錄名位置:
周克美(1908-1989),山東福山人。
依國防部軍法局檢附案卡等資料,案發時於會賓樓公共食堂茶房工作,其原籍山東福山縣上劉村村長期間,為該地之匪幫征收軍糧、木材及籌募捐款等,思想不無左傾,交付感化6月。1951年10月8日被羈押。1952年經臺灣省保安司令部以《戡亂時期檢肅匪諜條例》第8條第1項第2款裁定交付感化,期間另以命令定之。
其家屬於2002年7月向補償基金會提出申請,2003年7月經第3屆第8次董監事會審核通過予以補償。補償理由為據案卡內容記載,原裁定認定周克美為匪幫徵收軍糧、木材及籌募捐款等,思想不無左傾,應予交付感化,係屬思想層次問題,故應認本案非有實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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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當時年齡: 37 歲
- 當時職業: 樓食堂茶房
- 裁判/受難年度: 民國41年
- 裁判書字號: (41)安潔字第583號
- 判決主文:
- 宣告刑度刑期: 交付感化6月
- 執行刑度刑期/受難事實: 交付感化6月及限制人身自由共計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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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依促進轉型正義條例,已公告平復國家不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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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依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補償條例,已予以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