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純祥 (袁強)

袁純祥(1930-),廣東興寧人。 依國防部軍法局檢附案卡等資料,案發時為文書上士,其涉有匪嫌,違反檢肅匪諜條例。1950年9月3日被羈押。1952年2月送新生處管訓。1954年11月14日送生教所管訓,但其言詞不一致,思想尚未改正,應予再繼續管訓1年。1960年3月31日開釋。 其於2000年3月向補償基金會提出申請,2002年11月經第2屆第24次董監事會審核通過予以補償。補償理由為據案卡記載,其涉有匪嫌,違反檢肅匪諜條例,先後送往新生處、生教所管訓,但其言詞仍不一致,思想尚未改正又繼續管訓等情,惟查無相關裁判資料為依據,屬思想層次問題,故認本案非有實據。
    • 當時年齡: 26 歲
    • 當時職業: 文書上士
    • 裁判/受難年度: 民國45年
    • 裁判書字號: (45)政移字第472號案卡
    • 判決主文:
    • 宣告刑度刑期:
    • 執行刑度刑期/受難事實: 羈押及交付感訓合計9年6月28日
  • 1.依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補償條例,已予以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