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秋霖

  • 施秋霖 1929年出生 1969年卒 臺灣 臺南人
  • 羈押/執行處所: 軍法處看守所、國防部臺灣軍人監獄、新生訓導處
  • 紀念碑錄名位置:
施秋霖(1929-1969),臺灣臺南人。 依(40)安潔字第1187號判決書,案發時無業,其經吸收加入鄭海樹、何川、何秀吉密設之臺南市工作委員會,為臺南市工業學校支部成員。1950年8月18日被羈押。1951年經臺灣省保安司令部以《懲治叛亂條例》第5條「參加叛亂之組織」判處有期徒刑10年。1959年6月9日於綠島臺灣警備總司令部新生訓導處失蹤。 其家屬於2001年6月向補償基金會提出申請,2002年12月經第3屆第1次董監事會審核通過予以補償。補償理由為原判決認定其參加叛亂組織,係以其之自白為唯一依據,原判決並未予詳查其他具體佐證,故認本案非有實據。 2018年10月經促轉會公告撤銷判決處分。
    • 當時年齡: 22 歲
    • 當時職業:
    • 裁判/受難年度: 民國40年
    • 裁判書字號: (40)安潔字第1187號
    • 判決主文: 參加叛亂之組織
    • 宣告刑度刑期: 有期徒刑10年、 褫奪公權3年
    • 執行刑度刑期/受難事實: 有期徒刑8年9月21日
  • 1.依促進轉型正義條例,已公告平復國家不法。

  • 2.依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補償條例,已予以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