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開
- 曹開 男 1929年出生 1997年卒 臺灣 臺中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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羈押/執行處所: 國防部臺灣軍人監獄、原臺灣省保安司令部新生訓導處(綠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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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開(1929-1997),臺灣臺中人(日治時代出生於臺中州員林郡、1946年改制為臺中縣員林區,1950年改隸彰化縣員林區,今彰化縣員林市),是家中的長子。依(39)安澄字第1671號判決書,曹開就讀臺中師範學校美術組時,因表哥曹乙集介紹,參加了「臺灣民主自治同盟」為候補盟員,並介紹黃榮雄參加,復受同黨江森榮等指示,研究關於協助共軍登陸之第五項任務,及閱讀《綜合》等刊物,未料後來被人舉發,1949年12月28日遭羈押,1950年經臺灣省保安司令部判決,李奕定、黃榮雄、曹開、李献文、曹乙集和黃伯和以《懲治叛亂條例》第5條「參加叛亂之組織」判處有期徒刑10年。
曹開關押於國防部臺灣軍人監獄,後移送臺灣省保安司令部新生訓導處(綠島),在獄中,曹開大量創作詩歌抒發胸臆情懷和思想,尤其以獨創的「數學詩」著稱。之所以創作數學詩,是因為監獄環境嚴密監控,文學創作可能隨時被視為顛覆行為,而導致嚴重的後果。為了保護自己,又能持續為自己所思所想發聲,喜愛數學的他巧妙地將數學語言融入詩作,將定理、符號等做為隱喻和轉譯,表達對政治壓迫的控訴和對自由民主的渴望;最廣為人知的即是他自比「小數點」,象徵在被規整的龐大體制下,看似微不足道卻是不可或缺的個體存在。
曹開於1959年12月28日開釋,出獄後生活趨於低調,從事多樣工作,包括:菜攤、五金行等等。當他落腳彰化花壇,便運用了在獄中向難友學來的醫學知識,開設西藥房,家庭生計自此才漸有起色。但在這些行業輾轉之間,他於文學領域的投入卻從未鬆懈,憑藉記憶,一一重新謄寫之前在監獄裡頭留下的創作,並試圖展開新的創作路線。
1987年,妻子羅喜鼓勵他參加「鹽分地帶文藝營」活動,選了幾篇作品報名「第九屆鹽分地帶文藝營」文學獎,以〈天平〉(後改為〈天平的話〉)跟〈小數點〉獲得新詩創作首獎,之後也接受了笠詩社邀稿,在《笠詩刊》刊登七首詩作。
隨後,曹開退休,萌生移民的念頭。值此同時,他認識了宋田水,在對方推動下,他公開發表更多詩作。然而沒隔幾年,由於不堪情治人員的屢屢訪查刺探刁難,故遠赴阿根廷生活,直至1993年,考慮家庭因素,因而返臺,此後定居高雄。接續,曹開經宋田水的引薦,認識了任職於國立清華大學中文系的呂興昌教授。呂教授深入了解曹開的作品和生命歷程,協助他將所有稿件彙整成冊,於1997年出版《獄中幻思錄:曹開新詩作品集》。同年冬天,曹開因病入院,於12月6日溘然長逝。
曹開的數學詩融合了數學概念和詩性,如:「零」是空無,也可比做重生;「無理數」是不能寫成兩個整數相除的數,但換個角度看,更是個用自己的方式活著,不需要被誰定義與歸類的自由心志;而「逆定理」是一種邏輯推導,亦暗示著對抗「理所當然的壓迫」的行動……他以如此獨特的寫作形式和深刻的內涵,持續記錄著人生軌跡,無論身處多麼惡劣的環境,依然筆耕不輟且時時刻刻在隱晦的語言掩護下,對政治環境提出真知灼見,而這樣的勇氣與真誠,成為了臺灣威權歷史的重要見證,也傳達了對生命、自由和人性的深刻洞察、省思與哲理。
曹開家屬於1999年4月向補償基金會提出申請,2000年7月經第1屆第18次董事會審核通過予以補償。補償理由為其所涉案件僅有曹君、黃君及李君3人於偵查中之自白,惟他們於審判中均否認被訴事實,且據判決書所載,曹開與黃君僅為該臺灣民主自治同盟之候補盟員,尚無其他證據足以證明其等屬正式盟員,故認非有實據。 2018年10月經促轉會公告撤銷判決處分。
撰寫人:典藏研究及檔案中心
參考資料:
1.黃子彥、于佳琳,《對白——一則計算人生自由的方程式》,新北:國家人權博物館、半隻羊設計有限公司,2025。
2.補償申請卷宗,案號 8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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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依促進轉型正義條例,已公告平復國家不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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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依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補償條例,已予以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