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夢厂

余夢厂(1922-),江蘇吳人。 依國防部軍事情報局檢附之案卷資料,其曾受余秉章邀約參加王天木所組織之運輸公司工作,並知悉王天木、余秉章均已投匪,仍常與往還等情。1951年經代電發交新生總隊感訓3年。1951年2月5日交付感訓。1954年7月10日開釋。 其於1999年4月向補償基金會提出申請,2000年6月經第1屆第1次臨時董事會審核通過予以補償。補償理由為其與匪徒往來,被認定思想動搖而予感訓,屬言論思想層次問題,故認非有實據。
  • 1.依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補償條例,已予以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