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成源發 (成源發)

王成源發(1928-2002),江蘇南通人。 依(40)安潔字第0436號判決書,案發時為臺灣省立臺中農學院學生,其為匪幫臺共分子呂從周之女友,寄居呂家有半年之久,明知呂君在政府查緝中,仍送其上船出境。又與宓治、盧覺慧、林芳玟分別受張慶、姜民權誘惑,思想不正確。1950年9月19日被羈押。1951年經臺灣省保安司令部以《戡亂時期檢肅匪諜條例》第8條第1項第2款判處交付感訓,另以命令行之。1951年5月8日交付感訓。 其於1999年9月向補償基金會提出申請,2002年8月經第2屆第21次董監事會審核通過予以補償。其於申請補償審核通過後逝世,其家屬於2002年11月提出申請,2003年1月經第3屆第1次臨時董事會審核通過予以補償。補償理由為原判決認其係與臺共分子呂從周交往,思想不正,而予以發交感訓,屬思想層次問題,故認本案非有實據。
    • 當時年齡: 22 歲
    • 當時職業: 台灣大學考取學生尚未入學
    • 裁判/受難年度: 民國40年
    • 裁判書字號: (40)安潔字第0436號
    • 判決主文: 應予感訓另以命令行之
    • 宣告刑度刑期: 交付感化6月
    • 執行刑度刑期/受難事實: 交付感訓6月18日及限制人身自由共計1年4月26日
  • 1.依促進轉型正義條例,已公告平復國家不法。

  • 2.依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補償條例,已予以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