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萬昆

吳萬昆(1929-),臺灣雲林人。 依(41)安潔字第0736號判決書,案發時為崙背國民學校教員,其與李永木等人經廖坤林、廖森元藉讀書會名義,分別吸收加入匪幫支部組織。1951年6月28日被羈押。1952年經臺灣省保安司令部以《懲治叛亂條例》第5條「參加叛亂之組織」判處有期徒刑15年。1966年6月27日刑滿開釋。 其於1999年5月向補償基金會提出申請,2001年3月經第2屆第4次臨時董事會審核通過予以補償。補償理由為原判決認定其參加叛亂之組織,僅以其曾書交履歷於廖坤林,並經廖君吸收加入讀書會為據。惟其於審判中否認,且原判決對「讀書會」之組織性質與目的均未詳予查證敘明,此外並無其他具體佐證,故認本案非有實據。 2018年10月經促轉會公告撤銷判決處分。
    • 當時年齡: 23 歲
    • 當時職業: 崙背國民學校教員
    • 裁判/受難年度: 民國41年
    • 裁判書字號: (41)安潔字第736號
    • 判決主文: 參加叛亂組織
    • 宣告刑度刑期: 有期徒刑15年、 褫奪公權8年
    • 執行刑度刑期/受難事實: 有期徒刑15年
  • 1.依促進轉型正義條例,已公告平復國家不法。

  • 2.依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補償條例,已予以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