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望達

徐望達(1931-),江蘇武進人。 依(43)篤晶字第181號判決書,案發時為陸軍前八十軍五十一師通信連上等兵,其因時常閱讀郭沫若、丁玲等所著反動書籍,思想漸受影響,後因病住二○六師野戰醫院期間,曾向同院傷患發表反動言論,復研讀反動書籍,組織「新生黨」親擬黨章,企圖投靠共匪,顛覆政府,策動叛亂等情。1953年11月2日被羈押。1955年經陸軍總司令部以《懲治叛亂條例》第2條第3項「預備以非法之方法顛覆政府」判處有期徒刑12年。1965年11月1日刑滿開釋。 其於1999年9月向補償基金會提出申請,2001年8月經第2屆第11次臨時董事會審核通過予以補償。補償理由為原判決認定其預備以非法之方法顛覆政府,係以其之自白及「新生黨黨章」為據。惟原判決既認其並未與共匪取得聯繫,則其單純擬具黨章及閱讀反動書籍等之行為,難認已達預備以非法之方法顛覆政府之階段,故認本案非有實據。
    • 當時年齡: 23 歲
    • 當時職業: 陸軍前80軍51師通信連上等兵
    • 裁判/受難年度: 民國43年
    • 裁判書字號: (43)篤晶字第0181號
    • 判決主文: 預備意圖以非法方法顛覆政府
    • 宣告刑度刑期: 有期徒刑12年、 褫奪公權5年
    • 執行刑度刑期/受難事實: 有期徒刑12年
  • 1.依促進轉型正義條例,已公告平復國家不法。

  • 2.依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補償條例,已予以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