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安南
- 蘇安南 男 1905年出生 1973年卒 臺灣 臺中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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羈押/執行處所: 臺灣省保安司令部、國防部臺灣軍人監獄、新生訓導處、國防部泰源感訓監獄
- 紀念碑錄名位置:
蘇安南(1905-1973),臺灣臺中人。
依(41)安潔字第3220號判決書,案發時為工人,林錦文參加「二二八事變」後逃亡,曾至其家匿居十數日。1952年2月6日被羈押。1952年經臺灣省保安司令部以《懲治叛亂條例》第4條第1項第7款「藏匿叛徒」判處有期徒刑13年,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用外沒收。1965年2月5日開釋。
其家屬於2002年11月向補償基金會提出申請,2003年11月經第3屆第12次董監事會審核通過予以補償。補償理由為原判決認其藏匿叛徒林錦文,係以其於偵查中之自白及共同被告林錦文之供述為據。惟其於審理中否認明知林錦文為叛徒,原判決未詳予查證敘明,此外無其他具體佐證,故認本案非有實據。
2018年12月經促轉會公告撤銷判決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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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當時年齡: 48 歲
- 當時職業: 工
- 裁判/受難年度: 民國41年
- 裁判書字號: (41)安潔字第3220號
- 判決主文: 藏匿叛徒
- 宣告刑度刑期: 有期徒刑13年、 褫奪公權10年
- 執行刑度刑期/受難事實: 有期徒刑1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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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依促進轉型正義條例,已公告平復國家不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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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依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補償條例,已予以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