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振邦
- 郭振邦 男 1925年出生 河南 孟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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羈押/執行處所: 新生訓導處、國防部臺灣軍人監獄
- 紀念碑錄名位置:
郭振邦(1925-),河南孟津人。
依(47)岡字第259號判決書,案發時為陸軍第廿七師八一團四二砲連准尉副排長,其曾對同連准尉行政官陳季立聲稱「假若胡適能任總統,有青年黨來領導,中國就健全了」,又說「關於臺灣選舉,根本不是老百姓的意思,老百姓擁護的人,根本沒選出來,因為國民黨用槍用生命來威脅。」,又用化名「桂五」名字函寄「自由中國」雜誌雷震,內載「今天部隊裡,士氣低落,排長級中有三分之一公開宣佈不幹,工作消極者無法統計,班長消極者有百分之五」等語。1957年11月2日被羈押。1958年經陸軍第一軍團司令部以《懲治叛亂條例》第6條「傳播不實之消息,足以搖動人心」判處有期徒刑3年6月。1961年5月1日刑滿開釋。
其於1999年4月向補償基金會提出申請,2000年1月經第1屆第11次董事會審核通過予以補償。補償理由為本案未有實據。
2019年2月經促轉會公告撤銷判決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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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當時年齡: 34 歲
- 當時職業: 陸軍第27師81團42砲連准尉副排長
- 裁判/受難年度: 民國47年
- 裁判書字號: (47)岡字第259號
- 判決主文: 傳播不實之消息,足以動搖人心
- 宣告刑度刑期: 有期徒刑3年6月
- 執行刑度刑期/受難事實: 有期徒刑3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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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依促進轉型正義條例,已公告平復國家不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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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依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補償條例,已予以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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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依戒嚴時期人民受損權利回復條例,已予以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