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鋭 (張銳)

張鋭(1929-),江蘇泗陽人。 依臺灣省保安司令部新生訓導處證明書,其曾於臺灣省保安司令部新生訓導處受訓。1951年4月16日交付感訓。1952年2月28日開釋。 其於1999年4月向補償基金會提出申請,2000年12月經第1屆第9次臨時董事會審核通過予以補償。補償理由為國防部軍法局等機關雖均查無其涉案相關資料,惟依其提出之前臺灣省保安司令部新生訓導處開釋證明書記載,其於1951年4月16日起至1952年2月28日止,在新生訓導處受訓期滿,成績及格,准予保釋等情以觀,其確曾接受感訓教育,故認非有實據。
  • 1.依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補償條例,已予以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