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坤源
- 陳坤源 男 1931年出生 臺灣 南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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羈押/執行處所: 國防部保密局、國防部臺灣軍人監獄、新生訓導處、臺灣省生產教育實驗所
- 紀念碑錄名位置:
陳坤源(1931-),臺灣南投人。
依(41)防隔字第212號裁定書,案發時為南投縣水裡鄉公所幹事,其與趙立權有師生之誼,曾受趙君赤化宣傳思想等情。1952年經國防部以《戡亂時期檢肅匪諜條例》第8條第1項第2款裁定交付感化其期間另以命令定之。1954年12月13日交付感化。1956年11月10日開釋。
其於1999年4月向補償基金會提出申請,2000年9月經第1屆第5次臨時董事會審核通過予以補償。補償理由為原裁定認其與趙立權有師生之誼,並曾受其赤化宣傳,有感化必要,屬思想層次問題,且無積極證據證明犯罪事實,故認非有實據。
2019年5月經促轉會公告撤銷判決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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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當時年齡: 22 歲
- 當時職業: 南投縣水裡鄉鄉公所幹事
- 裁判/受難年度: 民國41年
- 裁判書字號: (41)防隔字第0212號
- 判決主文: 交付感化其期間另以命令定之
- 宣告刑度刑期: 交付感化3年
- 執行刑度刑期/受難事實: 交付感化1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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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依促進轉型正義條例,已公告平復國家不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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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依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補償條例,已予以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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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依戒嚴時期人民受損權利回復條例,已予以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