葉宗茂

葉宗茂(1930-),廣東茂名人。 依(39)翌晏字第30號判決書,案發時為美頌軍艦槍炮一等兵,其涉嫌與梁偉芳傳遞信件、煽惑申功慶叛變等情。1949年10月20日被羈押。1949年經海軍總司令部以《懲治叛亂條例》第4條第1項第11款「幫助煽惑軍人逃叛」減處有期徒刑5年,其餘部分無罪。1954年10月19日刑期結束。1955年8月14日開釋。 其於1999年4月向補償基金會提出,2000年9月經第1屆第20次董事會審核通過予以補償。補償理由為其矢口否認有煽惑申功慶君叛變情事,且僅經申君結證,別無其他佐證,故認非有實據。 2018年12月經促轉會公告撤銷判決處分。
    • 當時年齡: 19 歲
    • 當時職業: 美頌軍艦槍炮一等兵
    • 裁判/受難年度: 民國39年
    • 裁判書字號: (39)翌晏字第0030號
    • 判決主文: 幫助煽惑軍人逃叛、其餘部分無罪
    • 宣告刑度刑期: 有期徒刑5年、 褫奪公權3年
    • 執行刑度刑期/受難事實: 有期徒刑5年
  • 1.依促進轉型正義條例,已公告平復國家不法。

  • 2.依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補償條例,已予以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