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英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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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英泰(1928-2010),臺北人,男,被捕時24歲,服務於臺灣銀行。 1940年畢業於木柵公學校,後考入臺北州立臺北第二中學(今成功高中),畢業後再入總督府立臺北經濟專門學校(臺大法學院前身),1948年2月畢業,後進入臺灣銀行國外部工作。 1949年7、8月間經同是臺北二中畢業的同事林從周介紹,加入共黨組織,1950年5月13日林從周被捕後,他雖擔心被波及,因暫無動靜,所以繼續到銀行上班。不料同年10月23日,在臺灣銀行總行上班時被兩名特務帶走,先送至保安司令部保安處(東本願寺),兩個星期後再轉送到保密局本部(南所),關了一星期後再送保密局北所(高砂鐵工廠),後至保安司令部軍法處等待判決。 1951年3月3日,他與彼此互不相識、案情也沒有任何牽連的鍾國輝等人集成「基隆市工作委員會鍾國輝等案」,依臺灣省保安司令部(40)安潔字第0978號判決書,以「參加叛亂之組織」定罪,判處有期徒刑12年,褫奪公權10年。同年5月16日,被移送綠島新生訓導處。入獄後,被該處管理者視為頑強的「阻擾感訓者」,於1953年2月被移送國防部新店軍人監獄,並被安排在隔離房予以特別管束。1959年再度移送綠島,1961年10月被移送土城生產教育實驗所,監禁至1962年10月23日獲釋。 出獄後,一直受到政府持續的監控與限制,謀生不易。從事貿易工作,初期受雇於人,但因有案底工作並不順遂。後來自己開設公司,做進出口生意,雖有至國外拜訪外國客戶的需要,但囿於政治犯身分,無法自由出境,發展受限。隨著臺灣政治氛圍的改變,1975年才第一次出國,之後事業日漸穩健發展,獲利日多。 1987年解嚴後,學界為明瞭1950年代白色恐怖歷史,積極訪問年長的受難者,整理口述歷史,他原本對此興趣缺缺,但後來改變心意,自願受訪,並補以書面資料,希望能盡己所能,匡正歷史真相。也更積極尋訪昔日獄中友人,並根據訪談所得及自身的回憶資料寫作,發表專書及相關文字作品。更架設部落格,收錄其作品及相關資料。 他重視白恐時期歷史的平反,主要是想還原歷史的真相,也是對受難者及遺族的交代,因此積極投入轉型正義相關事務。1997年9月26日「五十年代白色恐怖案件平反促進會」成立,出任第一屆常務理事;後又出任「臺北市高齡政治受難者關懷協會」理事。 2010年1月18日晚間,因急性心肌梗塞去世,同月30日上午9時在大稻埕基督長老教會舉行告別禮拜。1999年5月20日向補償基金會申請補償,2000年12月第一屆第十次臨時董事會批准予以補償。2018年12月7日促轉會撤銷判決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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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寫者/資料來源: 何鳳嬌
    • 當時年齡: 24 歲
    • 當時職業: 台灣銀行國外部辦事員
    • 裁判/受難年度: 民國40年
    • 裁判書字號: (40)安潔字第0978號
    • 判決主文: 參加叛亂之組織
    • 宣告刑度刑期: 有期徒刑12年、 褫奪公權10年
    • 執行刑度刑期/受難事實: 有期徒刑12年
  • 1.依促進轉型正義條例,已公告平復國家不法。

  • 2.依戒嚴時期人民受損權利回復條例,已予以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