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從周

林從周,原名林三郎,1927年生,男性,臺北三重人。1948年1月畢業於臺灣大學法學院商業專修科。由前臺大校長陸志鴻具函介紹至臺灣銀行,經試用後,於1948年2月派充總行營業部辦事員。同年10月即調到稽核室服務。1950年稽核室裁併到會計室,擔任會計室辦事員。1950年5月14日,遭刑警總隊拘訊。被捕時23歲。被捕後遭臺灣銀行停職。
根據訊問筆錄來看,林從周於1947年12月經黃雨生的介紹而加入共產黨。初期,黃雨生指派鄭文鋒和其聯絡。1948年2月,高懷國來領導,並且成立支部,由高懷國擔任書記,林從周和曾群芳為支部黨員。陳英泰的回顧中提到,訊問林從周的人在其眼前擺出一張組織系統表,說他上面的人供出他下面還有一個人。林從周只好供出陳英泰。所以在訊問中提到他發展了一個黨員,即是陳英泰。1949年10月高懷國逃亡,支部無人領導。後來派一個姓林的來領導,1950年2月以來即無聯絡。林從周曾寄語「要陳長去養病」,暗示陳英泰要逃離。只不過陳英泰沒有接到這個寄語。
臺灣省保安司令部軍法處審判官鄭有齡做成(39)安潔字第2204號判決,認為林從周於1947年12月參加叛亂組織後,與高懷國、鄭文峰合組支部,並吸收陳英泰加入。因為其與他人合組支部,違反《懲治叛亂條例》第五條,處以較重之刑,遭判15年有期徒刑,褫奪公權10年。
1951年5月17日,由國防部軍人監獄移送到綠島新生訓導處。1965年4月10日核准開釋,5月13日執行屆滿。據考核結果認為思想「該生平日學習認真,工作努力,在感訓期間,言行正確,對三民主義已有信仰,對共匪暴政已有認識,思想已改正,無安全顧慮」;「該生平日安分守己,做事有責任心,行為規律,舉止謹慎,品行端正」;「該生學識甚佳,智力亦強,辦事有條理,尤擅長會計」;「生活行動嚴肅規律,平日起居衣著甚為整齊,情緒樂觀進取」;「個性溫和,平日沈默寡言,待人接物,謙和有禮」。整體而言思想已經改正,感訓總成績為74.92分。
出獄前曾希望經營商業,盡己所長,貢獻於國家,服務於社會。由兄林子振、姊林夏蓮擔任保證人。出獄後,在南亞塑膠公司找到工作,後來被轉到長庚紀念醫院。並且結婚,膝下無子。後來罹患肝癌而過世。陳英泰描述其是一個相當值得信賴的人,個性沈默寡言。
林從周未見於補償基金會之申請名單,亦未見於促轉會的撤銷判決處分名單。
撰寫者/資料來源:林政佑
    • 當時年齡: 23 歲
    • 當時職業: 台灣銀行總行會計室辦事員
    • 裁判/受難年度: 民國39年
    • 裁判書字號: (39)安潔字第2204號
    • 判決主文: 參加叛亂之組織
    • 宣告刑度刑期: 有期徒刑15年、 褫奪公權10年
    • 執行刑度刑期/受難事實: 有期徒刑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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