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秀聰

楊秀聰(1930-),臺灣臺中人。 依(41)安潔字第1883號判決書,案發時為開南木材行職員,其在徐桂芳胞兄所經營之開南木材行充店員,曾聽徐桂芳、呂某等在逃叛徒之左傾言論及閱讀左傾書籍。1951年12月17日被羈押。1952年經臺灣省保安司令部以《戡亂時期檢肅匪諜條例》第8條第1項第2款判處交付感化期間另以命令定之。1952年9月17日交付感化。1957年1月10日開釋。 其於1999年10月向補償基金會提出申請,2001年11月經第2屆第12次董監事會審核通過予以補償。補償理由為原裁定認其有交付感化必要,係以其曾聽受在逃叛徒徐桂芳等左傾言論及閱讀左傾書籍,思想不無受毒化等情為據,屬思想層次問題,故認本案非有實據。 2018年12月經促轉會公告撤銷判決處分。
    • 當時年齡: 23 歲
    • 當時職業: 開南木材行職員
    • 裁判/受難年度: 民國41年
    • 裁判書字號: (41)安潔字第1883號
    • 判決主文: 交付感化期間另以命令定之
    • 宣告刑度刑期: 交付感化3年
    • 執行刑度刑期/受難事實: 交付感化3年及限制人身自由共計5年24日
  • 1.依促進轉型正義條例,已公告平復國家不法。

  • 2.依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補償條例,已予以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