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清波
- 林清波 男 1907年出生 1963年卒 臺灣 臺中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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羈押/執行處所: 原臺灣省保安司令部新生訓導處(綠島)
- 紀念碑錄名位置:
林清波(1907-1963),臺灣臺中人。
依(39)安澄字第1741號判決書及案卡,案發時為農民,其涉嫌為叛徒作響導。1950年經臺灣省保安司令部判處無罪。思想不正,感訓3年。1950年8月1日交付感訓。1955年1月10日開釋。
其家屬於1999年10月向補償基金會提出申請,2002年1月經第2屆第16次臨時董事會審核通過予以補償。補償理由為依軍管區司令部督察長室函附案卡記載,其經判決無罪,思想不正而予交付感化,屬思想層次問題,故認本案非有實據。
依(39)安澄字第1741號判決書及案卡,案發時為農民,其涉嫌為叛徒作響導。1950年經臺灣省保安司令部判處無罪。思想不正,感訓3年。1950年8月1日交付感訓。1955年1月10日開釋。
其家屬於1999年10月向補償基金會提出申請,2002年1月經第2屆第16次臨時董事會審核通過予以補償。補償理由為依軍管區司令部督察長室函附案卡記載,其經判決無罪,思想不正而予交付感化,屬思想層次問題,故認本案非有實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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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依促進轉型正義條例,已公告平復國家不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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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依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補償條例,已予以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