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秀川

  • 吳秀川 1928年出生 1997年卒 臺灣 宜蘭人
  • 羈押/執行處所: 臺灣省保安司令部、國防部臺灣軍人監獄、新生訓導處
  • 紀念碑錄名位置:
吳秀川(1928-1997),臺灣宜蘭人。 依(43)審三字第121號判決書,案發時為羅東紙廠股長,其先後在二結濁水溪堤下及吳阿順家,由楊運坤以散步釣魚等方式誘與朱木(即孫古平)、楊運坤等人參與叛亂集會三次,並聽朱木講解唯物論等反動言論。1952年9月1日被羈押。1954年經臺灣省保安司令部以《懲治叛亂條例》第5條「參加叛亂之組織」判處有期徒刑12年。1964年8月31日刑滿開釋。 其家屬於1999年5月向補償基金會提出申請,2000年10月經第1屆第21次董事會審核通過予以補償。補償理由為其聽朱木講解唯物論等反動言論,屬思想言論層次之問題,故認非有 實據。 2019年2月經促轉會公告撤銷判決處分。
    • 當時年齡: 26 歲
    • 當時職業: 羅東紙廠股長
    • 裁判/受難年度: 民國43年
    • 裁判書字號: (43)審3字第121號
    • 判決主文: 連續參加叛亂之集會
    • 宣告刑度刑期: 有期徒刑12年、 褫奪公權10年
    • 執行刑度刑期/受難事實: 有期徒刑12年
  • 1.依促進轉型正義條例,已公告平復國家不法。

  • 2.依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補償條例,已予以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