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茂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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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當時年齡: 22 歲
- 當時職業: 陸軍第二醫院少尉技術員
- 裁判/受難年度: 民國40年
- 裁判書字號: (40)安潔字第1373號
- 判決主文: 參加叛亂之組織
- 宣告刑度刑期: 有期徒刑10年、 褫奪公權5年
- 執行刑度刑期/受難事實: 有期徒刑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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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依促進轉型正義條例,已公告平復國家不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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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依二二八事件處理及賠償條例,已予以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