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豐祥 (邱豊祥)

邱豐祥(1930-1979),臺灣苗栗人。 依國防部軍法局檢附案卡等資料,案發時為司爐,其思想左傾,特以參加匪黨為榮,並多方設法找尋匪黨關係而不可得。1951年10月9日被羈押。1952年經臺灣省保安司令部以《戡亂時期檢肅匪諜條例》第8條第1項第2款判處應予感化,期間另以命令定之。1952年經核定交付感化3年。1955年2月7日開釋。 其家屬於2000年10月向補償基金會提出申請,其家屬於2001年1月再次提出申請,經補償基金會併案審理,2003年6月經第3屆第5次臨時董事會審核通過予以補償。補償理由為依案卡記載其思想左傾,以參加匪黨為榮,並多方設法找尋匪黨關係而不可得,而予以交付感化,屬思想層次問題,故認本案非有實據。 2018年12月經促轉會公告撤銷判決處分。
    • 當時年齡: 23 歲
    • 當時職業: 司爐
    • 裁判/受難年度: 民國41年
    • 裁判書字號: (41)安潔字第1099號
    • 判決主文:
    • 宣告刑度刑期: 交付感化3年
    • 執行刑度刑期/受難事實: 交付感化2年9月15日及限制人身自由共計3年3月29日
  • 1.依促進轉型正義條例,已公告平復國家不法。

  • 2.依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補償條例,已予以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