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南國 (黃開國、黃閙國)

黃南國(1930-),臺灣臺南人。 依軍管區督察長室檢附案卡等資料,案發時為學生,其正研討共產主義準備入黨,思想左傾,言詞反動,應予發交感訓1年。1950年4月27日被羈押。1950年7月9日發交感訓。1951年4月26日感訓期滿。 其於1999年7月向補償基金會提出申請,2001年8月經第2屆第9次董監事會審核通過予以補償。補償理由為依據案卡記載其思想左傾,言詞反動,應予發交感訓1年,屬言論思想層次問題,故認非有實據。
    • 當時年齡: x 歲
    • 當時職業: 台南第一省中高一學生
    • 裁判/受難年度: 民國年
    • 裁判書字號: (39)動勵字第0305號代電
    • 判決主文:
    • 宣告刑度刑期: 交付感化1年
    • 執行刑度刑期/受難事實: 交付感訓1年
  • 1.依促進轉型正義條例,已公告平復國家不法。

  • 2.依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補償條例,已予以補償。

  • 3.依戒嚴時期人民受損權利回復條例,已予以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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