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源茂
- 江源茂 男 1929年出生 臺灣 臺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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羈押/執行處所: 國防部臺灣軍人監獄、新生訓導處
- 紀念碑錄名位置:
本案為03840申請補償金卷冊。受裁判者江源茂(1929-),臺灣臺南人。依(39)安潔字第2302號判決書,案發時為臺灣大學經濟系二年級學生,江源茂涉嫌與臺灣學生工作委員會之楊廷椅聯絡。1950年6月22日被羈押。1950年經臺灣省保安司令部以《懲治叛亂條例》第5條「參加叛亂之組織」判處有期徒刑10年。1960年6月21日刑滿開釋。03840申請案於1999年7月21日向補償基金會提出,2001年7月21日經第2屆第10次臨時董事會審核通過予以補償。補償理由為原判決認江源茂參加叛亂之組織,僅依江君之自白及同案被告楊廷椅供認互證為據,惟江君參加之組織性質、目的為何? 原判決並未詳加查明,故本案應認非有實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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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當時年齡: 22 歲
- 當時職業: 台灣大學經濟系2年級學生
- 裁判/受難年度: 民國39年
- 裁判書字號: (39)安潔字第2302號
- 判決主文: 參加叛亂之組織
- 宣告刑度刑期: 有期徒刑10年、 褫奪公權8年
- 執行刑度刑期/受難事實: 有期徒刑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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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依促進轉型正義條例,已公告平復國家不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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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依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補償條例,已予以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