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義淵

陳義淵(1922-),臺灣新竹人。 依臺灣省保安司令部新生訓導處證明書,其於1951年4月3日發交感訓。1952年1月6日開釋。 其於1999年4月向補償基金會提出申請,2000年9月經第1屆第6次臨時董事會審核通過予以補償。補償理由為其寫給朋友信中所提「千萬不要給瘋狗咬到」所指之「瘋狗」,係被誤指為國民黨政府或蔣總統,證據顯有不足,故認非有實據。
  • 1.依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補償條例,已予以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