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陽文

歐陽文(1924-2012),男,出生於嘉義市醫生世家,是備受期待的長孫,從小就對於繪畫、書法、攝影和音樂領域極具濃厚興趣。年幼時跟隨陳丁奇學習書法,曾經在1938年與陳老師參加日本書法比賽,且雙雙獲獎,當年才14歲。公學校畢業後,至早稻田大學文科就讀,1943年畢業。1950年9月11日因涉「叛亂組織高鈺鐺等案」被捕,時年27歲。 1947年擔任嘉義市36年度美術節中小學美術比賽評判員、嘉義市國民教育視導委員會藝術科指導員,同年2月20日與林翠霞結婚,結婚一個星期就發生二二八事件,當時以學校教員身分在家鄉嘉義的公會堂維持治安。又參與圍攻水上機場,導致國民黨政府認為其有不法行為而採取搜捕行動。1947年3月25日,臺灣知名前輩畫家陳澄波老師擔任二二八事件處理委員會嘉義分會的「和平使」,被槍殺於嘉義市火車站前廣場。老師被捕後,師母要他二女兒陳碧女通知歐陽文趕快逃走,當時就躲到山上,而暫時倖免於難。 1946年至1948年連續三年以「杉池」、「山」、「全臺首學」等油彩作品入選全省美展,成為嘉義地區二次戰後美術界的新秀。1948年透過臺南市永福國校教員楊熙文的介紹前往永福國民學校擔任教員。12月4日長子歐陽利彥出生。1949年兼任臺南師範學校38年度教育實習指導員。 1950年由於「山地工作委員會簡吉案」,楊熙文先遭逮捕,因楊熙文領導高鈺鐺且介紹歐陽文工作,故兩人同遭牽連入獄。1950年5月31日於宿舍被捕。為營救歐陽文,其妻散盡家財到處疏通,終於得免一死。9月11日臺灣省保安司令部軍法處(39)安潔字第2159號,以「參加叛亂組織」依《懲治叛亂條例》第五條判處有期徒刑12年,褫奪公權7年。當時臺灣人民籠罩在白色恐怖的陰影中,妻子深怕家人受牽連,不敢回家,只得挺著大肚子帶著年幼的兒子到處流浪。同年10月初,歐陽文突然被送到陸海空軍第一總醫院(今三軍總醫院),在未施以任何麻醉藥的情形下進行人體實驗割除盲腸手術教學觀摩,術後亦未給予任何消炎止痛劑,只給500cc的水要他喝下,聲稱自然會好。一般認為剛開完刀立即喝水是必死無疑,歐陽文忍著連日高燒,以堅強的意志力克服,終於存活下來。 1951年5月17日被移送綠島新生訓導處,服刑期間因蔣經國巡視綠島監獄的機緣,被軍方指定為隨身攝影師,受命跟著蔣經國走訪島嶼村落,一手拍下官方的巡訪照,另一手則偷偷地拍下了50年代綠島近乎原始的純樸民風影像,並且於出獄時巧妙私藏夾帶回臺灣。這一批珍貴的影像紀錄成為今日人類學與社會學家研究綠島民風的重要文化資產。 囚禁期間曾送回臺北接受特務間諜的訓練,以便日後派往日本再轉往中國大陸做國民黨的間諜,後來妻子四處張羅,以大筆金錢疏通擺平,最後又送回綠島。 1962年5月30日重獲自由。出獄後由於受到政府監視,歐陽文不再創作,直到1987年政府宣佈解嚴才重拾畫筆,用畫筆記錄白色恐怖時期歷史及臺灣人民對自由和平的渴望。晚年致力於人權藝術的創作,不但為臺灣美術界開創人權藝術的新領域,同時對於人權教育付出許多心力。 歐陽文克服牢獄束縛的困境不屈不撓的毅力令人敬佩,他是二二八事件中的反抗者,也是被捲入白色恐怖的政治犯,是一位勇敢的臺灣人,我們也可稱之為「雙重受難者」。 妻子逝世後,歐陽文與女兒歐陽煇美相依為命的時間恰巧也是12年,冥冥中似乎彌補了當年被監禁而缺席的父愛。 嘉義市政府文化局歷年所舉辦的藝文創作比賽——桃城美展,獎項中有西畫類:陳澄波獎、梅嶺獎,書畫類:丁奇獎、玉山獎,雕塑類:添生獎,攝影類:歐陽獎。其中攝影類即是以歐陽文的姓為命名。曾向二二八事件紀念基金會申請賠償獲准。2019年2月27日經促轉會撤銷有罪判決公告。
撰寫者/資料來源: 歐陽煇美
    • 當時年齡: 27 歲
    • 當時職業: 台南市永福國民學校教員
    • 裁判/受難年度: 民國39年
    • 裁判書字號: (39)安潔字第2159號
    • 判決主文: 參加叛亂之組織
    • 宣告刑度刑期: 有期徒刑12年、 褫奪公權7年
    • 執行刑度刑期/受難事實: 有期徒刑12年
  • 1.依促進轉型正義條例,已公告平復國家不法。

  • 2.依二二八事件處理及賠償條例,已予以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