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登是

徐登是(1933-),臺灣南投人。 依(44)審特字第100號判決書,案發時為農民,其因不滿現實,在南投縣水尾國民學校民眾補習班教室黑板上,用粉筆書寫「請切記下面四字,反共必敗,豬官政府我們已經徹底覺悟了,請快走吧,我們已經無處後退,只有舉手投降,蘇俄祖國萬歲」,並在「反共必敗」四字左下旁書「南投縣政府製」等反動文字。1955年5月21日被羈押。1955年經臺灣省保安司令部以《懲治叛亂條例》第7條「以文字為有利於叛徒之宣傳」判處有期徒刑10年。1965年5月20日刑滿開釋。 其於1999年4月向補償基金會提出申請,2000年11月經第1屆第8次臨時董事會審核通過予以補償。補償理由為其於教室黑板上書寫「反共必敗……」等文字之行為,屬思想言論層次問題,故認非有實據。
    • 當時年齡: 23 歲
    • 當時職業:
    • 裁判/受難年度: 民國44年
    • 裁判書字號: (44)審特字第0100號
    • 判決主文: 以文字為有利於叛徒之宣傳
    • 宣告刑度刑期: 有期徒刑10年、 褫奪公權5年
    • 執行刑度刑期/受難事實: 有期徒刑10年
  • 1.依促進轉型正義條例,已公告平復國家不法。

  • 2.依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補償條例,已予以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