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澄源

  • 游澄源 1914年出生 臺灣省 宜蘭縣人
  • 羈押/執行處所: 臺灣省保安司令部、新生訓導處、國防部泰源感訓監獄
  • 紀念碑錄名位置:
游澄源(1914-1967),臺灣宜蘭人。 依(43)審三字第87號判決書,案發時為農民,其為王萬德內姪,孫古平因王萬德幫助匿居游家,並向其宣傳匪黨好處,孫復先後引領謝清風、孫輝星、郭雙才、鍾金鳳等至其住家匿居。1953年7月7日被羈押。1954年經臺灣省保安司令部以《懲治叛亂條例》第4條第1項第7款「藏匿叛徒」判處有期徒刑10年。1963年7月6日刑期結束,7月31日開釋。 其家屬於1999年7月向補償基金會提出申請,2001年11月經第2屆第12次董監事會於審核通過予以補償。補償理由為原判決認定其連續藏匿叛徒,僅以其之自白為據。惟其於審理中否認明知王萬德為叛徒,然原判決對此並未詳加調查,且其為王萬德內姪,縱有留宿王萬德之情事,亦屬人情之常,因此難認其有藏匿叛徒之認識,故認本案非有實據。
    • 當時年齡: 41 歲
    • 當時職業:
    • 裁判/受難年度: 民國43年
    • 裁判書字號: (43)審三字第87號
    • 判決主文: 連續藏匿叛徒
    • 宣告刑度刑期: 有期徒刑10年、 褫奪公權5年
    • 執行刑度刑期/受難事實: 有期徒刑10年
  • 1.依促進轉型正義條例,已公告平復國家不法。

  • 2.依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補償條例,已予以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