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阿珍

韓阿珍(1921-1999),臺灣新竹人。 依(41)安潔字第1309號判決書,案發時為內灣國民學校教員,其曾閱讀劉興炎所交與之《新民主主義論》、《觀察》雜誌等匪書,劉君亦曾勸誘其參加匪組織等情。1951年7月8日被羈押。1952年經臺灣省保安司令部以《戡亂時期檢肅匪諜條例》第9條「明知為匪諜而不告密檢舉」判處有期徒刑7年。1954年10月10日保釋。 其於1999年4月向補償基金會提出申請,其於申請補償期間逝世,其家屬於1999年12月提出申請,2001年5月經第2屆第6次董監事會審核通過予以補償。補償理由為原判決認定其明知為匪諜而不告密檢舉,係以其於偵查中承認閱讀劉興炎交付之反動書刊為據,惟原判決對劉興炎是否為匪徒一節,並未加以查證,故認本案非有實據。
    • 當時年齡: 31 歲
    • 當時職業: 內灣國民學校教員
    • 裁判/受難年度: 民國41年
    • 裁判書字號: (41)安潔字第1309號
    • 判決主文: 明知為匪諜而不告密檢舉
    • 宣告刑度刑期: 有期徒刑7年
    • 執行刑度刑期/受難事實: 有期徒刑3年3月2日
  • 1.依促進轉型正義條例,已公告平復國家不法。

  • 2.依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補償條例,已予以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