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嘉豐

丁嘉豐(1929-),山東黃縣人。 依(49)警審聲字第3號裁定書,案發時為受刑人,其因累犯盜取財物於海軍看守所執行期間,曾在監房謂「今日世界只有強權,沒有真理,臺灣黑暗到極點,什麼法律、官吏,有錢就有勢,連╳╳就是流氓出身,都是殘無人道的敗類」等荒謬言論。1959年12月19日被羈押。1960年經臺灣警備總司令部以《戡亂時期檢肅匪諜條例》第8條第1項第2款裁定交付感化3年。1960年4月13日交付感化。1967年5月27日開釋。 其於1999年4月向補償基金會提出申請,2000年7月經第1屆第2次臨時董事會審核通過予以補償。補償理由為本案予補償,主要理由為其發表「今日世界只有強權,沒有真理……」等荒謬言論之行為,屬思想層次問題,故認非有實據。 2019年5月經促轉會公告撤銷判決處分。
    • 當時年齡: 31 歲
    • 當時職業: 國防部台灣軍人監獄受刑人
    • 裁判/受難年度: 民國49年
    • 裁判書字號: (49)警審聲字第0003號
    • 判決主文:
    • 宣告刑度刑期: 交付感化3年
    • 執行刑度刑期/受難事實: 交付感化3年
  • 1.依促進轉型正義條例,已公告平復國家不法。

  • 2.依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補償條例,已予以補償。

  • 3.依戒嚴時期人民受損權利回復條例,已予以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