鞠荊卿
- 鞠荊卿 男 1920年出生 四川 成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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羈押/執行處所: 臺北看守所、新生訓導處、臺灣省生產教育實驗所
- 紀念碑錄名位置:
鞠荊卿(1920-),四川成都人。
依國防部軍事情報局提供之案卷資料,案發時為國防部保密局第二處第一科少校參謀,其涉有匪嫌,尚未發現具體犯罪事證,惟思想不正,應予交付感訓3年。1951年6月7日被羈押。1955年7月30日開釋。
其於1999年8月向補償基金會提出申請,2001年11月經第2屆第12次董監事會審核通過予以補償。補償理由為國防部軍事情報局提出案卷資料中所附國防部1952年2月15日(41)防隆字第309號代電內容記載,其涉有匪嫌,但尚未發現具體犯罪事證,惟思想不正,應予交付感訓3年,屬思想層次問題,故認本案非有實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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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當時年齡: 32 歲
- 當時職業: 保密局少校參謀
- 裁判/受難年度: 民國41年
- 裁判書字號: (41)防隆字第309號
- 判決主文:
- 宣告刑度刑期: 交付感化3年
- 執行刑度刑期/受難事實: 交付感訓3年及限制人身自由1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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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依促進轉型正義條例,已公告平復國家不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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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依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補償條例,已予以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