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振邦
- 孫振邦 男 1926年出生 1996年卒 山東 萊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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羈押/執行處所: 新生訓導處、臺灣省生產教育實驗所
- 紀念碑錄名位置:
孫振邦(1926-1996),山東萊陽人。
第一案:依國防部海軍司令部函覆資料及兵籍資料,其係反共先鋒營一等兵。1951年8月1日受訓。
第二案:依國防部後備司令部督察長室檢附案卡等資料,案發時為海軍第一警衛營二連一等兵,其因思想左傾,交付感化3年。1959年2月25日開釋。
其家屬於2006年12月向補償基金會提出申請,2008年1月經第5屆第14次董監事會審核通過予以補償。第一案補償理由為依立法院2002年12月13日修正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補償條例附帶決議,修法意旨包括前海軍先鋒營事件。依海軍總司令部(90)挹力字第7379號呈副本查覆,前「海軍反共先鋒訓練營」性質係「訓練歸俘及思想不純正之人員」,暨該部(91)挹力字第07802號書函查覆,參照本軍史略及相關文獻資料「先鋒營為收訓涉嫌叛亂或匪諜限制人身自由之場所」。且依其兵籍資料記載,應認符合補償條例第15條之1第3款之規定,予以補償。第二案補償理由為據案卡記載,其係因思想左傾,經國防部核定交付感化,屬思想層次問題,故認本案非有實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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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當時年齡: 27 歲
- 當時職業:
- 裁判/受難年度: 民國41年
- 裁判書字號: (41)防隆字第1559號
- 判決主文:
- 宣告刑度刑期: 交付感化3年
- 執行刑度刑期/受難事實: 海軍反共先鋒營受訓,交付感化3年。總計限制人身自由6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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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依促進轉型正義條例,已公告平復國家不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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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依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補償條例,已予以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