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全
- 陳全 男 1902年出生 1977年卒 臺灣 臺南人
-
羈押/執行處所: 國防部臺灣軍人監獄、新生訓導處
- 紀念碑錄名位置:
陳全(1902-1977),臺灣臺南人。
依(39)安澄字第3135號判決書,案發時為農民,其受陳清涼蠱惑,參加叛亂組織。1950年7月24日被羈押。1950年經臺灣省保安司令部以《懲治叛亂條例》第5條「參加叛亂之組織」判處有期徒刑10年。1960年7月23日刑滿開釋。
其家屬於1999年4月向補償基金會提出申請,2000年12月經第1屆第10次臨時董事會審核通過予以補償。補償理由為原判決認定其與沈學、曾連清、沈鬧拾等4人參加「臺灣工作委員會臺南縣下營支部」匪幫組織,僅依其等之自白為依據,並無其他具體佐證資料,又原判決對該匪幫組織之性質與內容未詳予調查敘明,故應認本案非有實據。
2018年10月經促轉會公告撤銷判決處分。
-
- 當時年齡: 48 歲
- 當時職業: 農
- 裁判/受難年度: 民國39年
- 裁判書字號: (39)安澄字第3135號
- 判決主文: 參加叛亂之組織
- 宣告刑度刑期: 有期徒刑10年、 褫奪公權5年
- 執行刑度刑期/受難事實: 有期徒刑10年
-
1.依促進轉型正義條例,已公告平復國家不法。
-
2.依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補償條例,已予以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