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學潭

  • 廖學潭 1927年出生 臺灣省 臺中縣人
  • 羈押/執行處所: 臺灣省保安司令部看守所、國防部臺灣軍人監獄、新生訓導處
  • 紀念碑錄名位置:
廖學潭(1927-),臺灣臺中人。 依(39)安澄字第3426號判決書,案發時為農民,其經由廖學經介紹,加入劉嘉武等人所成立負責之匪幫組織。1950年8月6日被羈押。1950年經臺灣省保安司令部以《懲治叛亂條例》第5條「參加叛亂之組織」判處有期徒刑15年。1965年8月5日刑滿開釋。 其於1999年4月向補償基金會提出申請,2000年12月經第1屆第9次臨時董事會審核通過予以補償。補償理由為原判決認定其參加叛亂組織,係以其在保密局之自白為據,並無其他佐證,故應認本案非有實據。 2018年10月經促轉會公告撤銷判決處分。
    • 當時年齡: 24 歲
    • 當時職業:
    • 裁判/受難年度: 民國39年
    • 裁判書字號: (39)安澄字第3426號
    • 判決主文: 參加叛亂組織
    • 宣告刑度刑期: 有期徒刑15年、 褫奪公權10年
    • 執行刑度刑期/受難事實: 有期徒刑15年
  • 1.依促進轉型正義條例,已公告平復國家不法。

  • 2.依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補償條例,已予以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