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春木

田春木(1922-1977),臺灣新竹人。 依(41)安潔字第1309號判決書,案發時為新竹縣芎森中學會計員,其曾閱讀由劉興炎交與之匪幫宣傳書籍《綜合文稿》、《和談文獻》、《思想方法論》、《世界現勢圖解》、《新民生主義論》、《觀察》雜誌等。1951年7月2日被羈押。1952年經臺灣省保安司令部以《戡亂時期檢肅匪諜條例》第8條第1項第2款判處交付感化3年。1952年8月2日交付感化。1956年1月14日開釋。 其家屬於1999年4月向補償基金會提出申請,2000年7月經第1屆第2次臨時董事會審核通過予以補償。補償理由為其閱讀左傾書籍之行為,屬思想層次問題,故認非有實據。
    • 當時年齡: 30 歲
    • 當時職業: 新竹芎林中學會計員
    • 裁判/受難年度: 民國41年
    • 裁判書字號: (41)安潔字第1309號
    • 判決主文: 交付感化其期間另以命令定之
    • 宣告刑度刑期: 交付感化3年
    • 執行刑度刑期/受難事實: 交付感化3年
  • 1.依促進轉型正義條例,已公告平復國家不法。

  • 2.依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補償條例,已予以補償。

  • 3.依戒嚴時期人民受損權利回復條例,已予以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