葉琳

葉琳(1933-1997),江蘇南通人。 依軍管區司令部督察長室檢附案卡等資料,案發時為陸軍總司令部屏東女青年大隊學生,其經保密局訊明尚無為匪事證,惟於11歲時曾參加新四軍主辦之講演會,喜閱讀蘇俄及其他左傾書籍,其思想欠純正,發交感訓一年。1951年2月28日被羈押,3月13日發交感訓。1952年6月6日感訓期滿。 其家屬於1999年4月向補償基金會提出申請,2000年7月經第1屆第2次臨時董事會審核通過予以補償。補償理由為其曾於11歲時參加新四軍主辦之演講會,並喜閱讀左傾書籍之行為,原判認其思想欠純正,屬思想層次問題,故認非有實據。
  • 1.依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補償條例,已予以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