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文章

  • 蔡文章 1927年出生 2001年卒 臺灣 臺北市人
  • 羈押/執行處所: 臺灣省保安司令部、原臺灣省保安司令部新生訓導處(綠島)
  • 紀念碑錄名位置:
蔡文章(1927-2001),臺灣臺北人。依(41)安潔字第3220號判決書,案發時從商,蔡文章與二二八叛逃份子林錦文為結拜兄弟,感情深厚,於林錦文逃亡期間,時相往來。1952年經臺灣省保安司令部以《戡亂時期檢肅匪諜條例》第8條第1項第2款判處交付感化,期間另以命令定之。1953年2月18日交付感化。1956年10月6日開釋。00588申請案於1999年4月7日向補償基金會提出,2000年6月28日經第1屆第1次臨時董事會審核通過予以補償。補償理由為蔡君與同案被告林錦文為結拜兄弟,於林錦文逃亡期間,時相往來,認其思想難免受有薰染,應屬思想層次範圍。
    • 當時年齡: 26 歲
    • 當時職業:
    • 裁判/受難年度: 民國41年
    • 裁判書字號: (41)安潔字第3220號
    • 判決主文: 交付感化其期間另以命令定之,交付感化其期間另以命令定之,交付感化其期間另以命令定之
    • 宣告刑度刑期: 交付感化
    • 執行刑度刑期/受難事實: 羈押1年5月,交付感化3年7月
  • 1.依促進轉型正義條例,已公告平復國家不法。

  • 2.依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補償條例,已予以補償。

  • 3.依戒嚴時期人民受損權利回復條例,已予以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