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欽江
- 林欽江 男 1905年出生 1985年卒 臺灣 臺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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羈押/執行處所: 原臺灣省保安司令部新生訓導處(綠島)
- 紀念碑錄名位置:
林欽江(1905-1985),臺灣臺北人。
依國防部後備司令部督察長室檢附案卡等資料,案發時為香港美其行股東兼店員,其意圖資匪。1951年5月31日被羈押。1951年經臺灣省保安司令部判處交付感化期間另以命令行之。1952年3月4日交付感化。
其家屬於2013年2月向補償基金會提出申請,2013年6月經第8屆第14次董監事會審核通過予以補償。補償理由為據案卡記載,其意圖資匪判決交付感化。因相關政府機關均無法提出申請裁判佐證資料,故認本案非有實據。
依國防部後備司令部督察長室檢附案卡等資料,案發時為香港美其行股東兼店員,其意圖資匪。1951年5月31日被羈押。1951年經臺灣省保安司令部判處交付感化期間另以命令行之。1952年3月4日交付感化。
其家屬於2013年2月向補償基金會提出申請,2013年6月經第8屆第14次董監事會審核通過予以補償。補償理由為據案卡記載,其意圖資匪判決交付感化。因相關政府機關均無法提出申請裁判佐證資料,故認本案非有實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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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依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補償條例,已予以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