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照熙 (林昭熙)

  • 林照熙 (林昭熙) 1931年出生 臺灣省 臺中市人
  • 羈押/執行處所: 國防部保密局、新生訓導處、臺灣省生產教育實驗所
  • 紀念碑錄名位置:
林昭熙(1931-),臺灣臺中人。 依(41)防隔字第212號裁定書,案發時為臺中縣農會事務員,其曾受趙立權赤化宣傳。1952年經國防部以《戡亂時期檢肅匪諜條例》第8條第1項第2款裁定交付感化,其期間另以命令定之。1952年12月12日交付感化。1955年2月10日感化期滿。 其於1999年4月向補償基金會提出申請,2000年7月經第1屆第18次董事會審核通過予以補償。補償理由為其與匪幹趙立權有師生之誼,並曾受其赤化宣傳,思想不無左傾之行為,屬言論思想層次範圍,故認非有實據。 2019年5月經促轉會公告撤銷判決處分。
    • 當時年齡: 22 歲
    • 當時職業: 台中縣農會事務員
    • 裁判/受難年度: 民國41年
    • 裁判書字號: (41)防隔字第0212號
    • 判決主文: 交付感化其期間另以命令定之
    • 宣告刑度刑期: 交付感化3年
    • 執行刑度刑期/受難事實: 交付感化3年1月29日
  • 1.依促進轉型正義條例,已公告平復國家不法。

  • 2.依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補償條例,已予以補償。

  • 3.依戒嚴時期人民受損權利回復條例,已予以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