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書揚

林書揚(1926-2012),男,臺南麻豆人,臺南總爺糖廠員工,1950年因「麻豆支部謝瑞仁等案」(又稱臺灣省工委會臺南縣麻豆支部謝瑞仁等叛亂案)被捕,時25歲。林書揚此案遭判無期徒刑,1984年出獄,總計服刑34年7個月,是臺灣坐牢最久的政治犯。 林書揚出身自麻豆當地知名的林家,是四房的第五代。1945年畢業於臺南二中,在中學時代即對左派理論深感興趣,也不時閱讀左派理論書籍,戰後他在麻豆總爺糖廠工作,成立讀書會結交志趣相投之朋友,1950年5月31日半夜在住處被捕。林所涉之省工委會麻豆支部謝瑞仁案,共有36人遭逮捕。 依(39)安潔字第1802號判決書之內容,麻豆農會常務理事謝瑞仁於1947年10月間參加共產黨,並吸收蔡國禮等,成立「臺灣工作委員會臺南縣麻豆支部」,利用政府實施三七五減租之機會,鼓動業佃鬥爭,破壞政府之既有政策,並以中共即將來臺,能鞏固工人之職位、提高工資為號召,吸收總爺糖廠員工,保護糖廠機器,以備中共來臺時能順利接收;而林書揚、陳水泉等三十餘人先後加入此組織。1950年9月27日終審,以共同意圖以非法之方法顛覆政府而著手實行,判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沒收財產。 「麻豆支部謝瑞仁等案」共有36人被判刑,其中醫師兼麻豆鎮鎮農會常務理事謝瑞仁、醫師蔡國禮、教師張木火3人被判死刑,無期徒刑9人,有期徒刑15年6人,有期徒刑12年者7人,有期徒刑10年5人,有期徒刑1年6人。36人之中除張木火為竹山人、陳水泉為下營人外,其餘34人皆為麻豆人。謝瑞仁曾任麻豆鎮長,被槍決時41歲;醫師蔡國禮時年29歲;教師張木火,竹山人,曾移居鳯山,為高雄中學訓導主住,二二八時被捕釋放,後輾轉至曾文初級農業學校任教,亦遭判死刑。 林書揚被判無期徒刑後,先後關押於綠島新生訓導處、臺東泰源感訓監獄、國防部綠島感訓監獄(綠洲山莊),期間即使母親、兄、嫂過世,也無法回家奔喪,年近六旬才出獄,超過三分之一世紀的時間在監獄度過。長期繫獄期間,林書揚之際遇引起外界之重視,是國際人權組織、美國國會議員、海外臺商團體呼籲國民黨政府釋放之政治犯。1984年林書揚假釋出獄,但國防部仍令地方警局依保護管束規定嚴加考管。不過長期監禁,並未改變其心志,出獄後他活躍於工人運動與民族統一運動的場合,1986年參與發起「臺灣地區政治受難人互助會」,1988年後陸續推動成立推「中國統一聯盟」、「勞動黨」,一生堅持左派統一路線,2012逝世於北京。 林書揚之著作頗豐,如《從二.二八到五0年代白色恐怖》、《林書揚文集(一)回首海天相接處》、《林書揚文集(二)如何讓過去的成為真正的過去》、《林書揚文集(三)有了統一才能自決》、《林書揚文集(四)勞動者,團結起來!》,其內容既有親身經歷及白色恐怖之研究,更多有關左派研究的論述,是當代臺灣重要的馬克思主義思想家。 林書揚本人於2000年11月21日向補償基金會提出補償申請,2002年6月22日經第二屆第二十一次臨時董事會審核通過。2018年10月4日促轉會撤銷其有罪判決公告。
撰寫者/資料來源: 楊麗祝
    • 當時年齡: 25 歲
    • 當時職業: 無業
    • 裁判/受難年度: 民國39年
    • 裁判書字號: (39)安潔字第1802號
    • 判決主文: 共同意圖以非法之方法顛覆政府而著手實行
    • 宣告刑度刑期: 無期徒刑、 褫奪公權終身
    • 執行刑度刑期/受難事實: 1950年羈押,1950年判處無期徒刑,1984年假釋,執行有期徒刑34年6月15日
  • 1.依促進轉型正義條例,已公告平復國家不法。

  • 2.依戒嚴時期人民受損權利回復條例,已予以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