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步今

楊步今(1929-),安徽盱眙人。 依申請人提供之復職令,其曾交付感訓。 其於1999年11月向補償基金會提出申請,2002年10月經第2屆第23次董監事會審核通過予以補償。補償理由為政府機關均查無相關資料,惟依其提供之復職令影本之內容約為,其於感訓大隊經考核思想,業經改正,服務成績良好,所請准予復職一案,知悉其為國軍現員交付感訓,准予其復職。足認定其為因思想問題送至新生訓導處感訓,故認本案非有實據。
  • 1.依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補償條例,已予以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