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清發

姚清發(1925-),臺灣臺東人。 依軍管區司令部督察長室檢附案卡等資料,案發時為臺灣第一商業銀行臺東分行行員,其參加奸匪外圍組織,予以長期感訓。1950年3月5日交付感訓。1953年12月1日開釋。 其於1999年5月向補償基金會提出申請,2001年9月經第2屆第12次臨時董事會審核通過予以補償。補償理由為依案卡記載,其因參加匪外圍組織而交付感訓,惟除案卡記載外,別無其他具體資料,故認本案非有實據。
  • 1.依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補償條例,已予以補償。

  • 2.依戒嚴時期人民受損權利回復條例,已予以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