呂再慶
- 呂再慶 男 1921年出生 1996年卒 臺灣 臺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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羈押/執行處所: 臺灣省保安司令部、新生訓導處
- 紀念碑錄名位置:
呂再慶(1921-1996),臺灣臺北人。
依國防部後備司令部督察長室檢附案卡等資料,案發時為工人,其曾經叛徒許希寬施以匪教育。1953年經臺灣省保安司令部以《戡亂時期檢肅匪諜條例》第8條第1項第2款裁定交付感化3年。1953年9月22日交付感化。1956年9月17日開釋。
其家屬於2006年8月向補償基金會提出申請,2007年7月經第5屆第8次董監事會審核通過予以補償。補償理由為原裁定認其曾經叛徒許希寬施以匪教育,應予交付感化等情,屬思想層次問題,故認本案非有實據。
2018年12月經促轉會公告撤銷判決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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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當時年齡: 33 歲
- 當時職業: 工
- 裁判/受難年度: 民國42年
- 裁判書字號: (42)審聲字第117號
- 判決主文: 交付感化期間另以命令定之
- 宣告刑度刑期: 交付感化3年
- 執行刑度刑期/受難事實: 交付感化及限制人身自由共計3年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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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依促進轉型正義條例,已公告平復國家不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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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依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補償條例,已予以補償。